海南住建领域企业资质和生产许可证施行告知承诺审批制

发布时间:2020-03-09 16:37:30   来源:焦点海南

南国都市报、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3月7日讯(记者 党朝峰)日前,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下发《关于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审批工作的通知》,对工商注册地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资质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告知承诺审批制,自3月10日起实施。

据了解,企业资质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内容包括:工商注册地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申请(含首次、重新、增项、升级、延续)省级及以下审批权限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房地产、检测等企业资质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开展告知承诺审批。

通知称,省级审批事项包括: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资质和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海口、三亚、洋浦除外)。

省级审批权限部门为海南省住建厅,市县审批权限部门为各市县住建主管部门,或者经市县住建部门授权的审批局。

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由审批权限部门组织对申报资质企业进行批后核查,涉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升级的,还需重点核查申报工程业绩是否真实有效,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等。

通知还指出,在批后核查中,发现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审批权限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

来源: 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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